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上海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范》(沪教考院社考〔2026〕5号),《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智能技术学部实际情况,特此制定《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智能技术学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坚持科学选拔。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应用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多维考查。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高层次应用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为加强管理,使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智能技术学部成立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学部研究生复试及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制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指导学部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智能技术学部同时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部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全流程、各环节的指导、协同、监督。
2、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所有复试工作均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3、学部的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电子信息、交通运输6个学位点,在学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分别成立若干面试考核组。考核组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原则上由教授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面试需有企业导师参与;考核组设秘书1人(可由考核组成员兼任),负责复试阶段的文秘工作。每个考核组成员需包含一位心理教师。复试工作人员需签订《复试工作安全责任承诺书》,由学部负责管理,报研究生院备案。
学部研究生秘书做好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序进行。
三、调剂复试条件
1.调剂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需达到国家2026年复试(A类考生)最低控制线要求(以教育部发文为准),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达到智能技术学部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接受学部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2)调剂要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要求。
(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智能技术学部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接受调剂意向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及级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含加分)等要求见学校链接:https://gs.sit.edu.cn/info/1271/10242.htm
初试成绩需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需达到国家2026年复试(A类考生)最低控制线要求(以教育部发文为准),并达到智能技术学部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接受学部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2.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1)身份审查。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留存身份证电子版文件;
(2)学历审查。审查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等电子版材料;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3)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并发送扫描版电子材料。
四、复试方式
1.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智能技术学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批次采用网络复试。
2.网络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开发的高校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平台,集中复试的方式。面试考生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主机位用于面试时考生与复试专家互动,显示考生正面,拾取声音,考生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辅机位放置于考生侧后方1-2米处,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复试环境,保证考生及主机位屏幕被复试专家清晰看到。请参加网络复试的研究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提前登录网络复试系统进行预先演练,按要求配置安静、清晰的在线复试环境。
考生网络复试注意事项:
(1)采用“双机位”进行复试,推荐使用电脑作为主机位,显示考生正面,拾取声音。辅机位放置于考生侧后方1-2米处,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复试环境。
(2)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脸部及双手。
(3)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切换屏幕,不得佩戴耳机。
(4)复试中将手机设为飞行模式。
(5)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在本学科复试结束前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6)保证电脑、手机等设备电量充足。应试房间Wi-Fi正常连接的同时,也要将手机流量作为备用网络,并确保手机话费充足。当Wi-Fi出现故障时要在第一时间连接手机网络。
(7)确保复试房间光线充足、安静,房间要保持整洁,除面试必需设备之外,不得佩戴及摆放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电子产品,不得摆放书籍,并确保面试期间不得有考生以外的人在场。

五、复试管理
1.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在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复试考生应确保面试平台软硬件符合要求,考生需提前1小时登录面试平台进行等待。复试过程中出现掉线或网络卡顿超过1分钟的情况,则需要重新安排时间进行复试。
3.所有复试调剂考生均须在网络复试现场阅读《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入学后3个月内,学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学部录取的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复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6.复试期间各复试小组导师手机关闭。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7.严格复核录取成绩,不得登错分数或违规修改成绩。登分过程监察须参与监督,并要求每张打分表有专家签名。
8.复试小组秘书对每位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记录,复试结束后,将复试材料整理后上交各学位点复试考核组,由各学位点复试考核组汇总后上交智能技术学部。提交纸质材料包括《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面试记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至少5份)、《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评分汇总表》。
六、复试工作安排
1.智能技术学部调剂复试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复试日程由智能技术学部统一协调安排,并提前向考生公布具体复试时间。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为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考生名单按照相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院和智能技术学部官方网站公示。
七、复试内容及成绩评判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为学科专业基础知识(30分)和综合面试(70分)两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口试以及综合素质。
2.复试专家根据考生作答情况并综合考生表现给出复试成绩。
3.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八、拟录取条件
拟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均≥60分;
2.考生需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教育部批准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智能技术学部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定要求、综合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信息公开与复试监督
1.在复试前,复试名单由智能技术学部审核后在学部网站上公布。
2.按照各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和智能技术学部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检查智能技术学部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复试过程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协同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成员到网络复试考场及现场复试考场巡视。
4.智能技术学部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在复试期间接受考生申诉,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学部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复议并及时处理,涉及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考生申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徐老师;邮箱:fit_jw@sit.edu.cn。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本办法由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智能技术学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宣以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2.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经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上待录取库中确认。
5.网络复试考试,按要求至少提前30分钟进入网络复试系统。
6.招生咨询方式:电话:021-60877253,021-60873639;学部邮箱:znxbzs@163.com。